关于重申教学相关纪律的通知
各学院:
在本学期督导组例行教学检查中,发现多名未取得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顶岗上课,根据《福州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
》(福大教[2010]7号)、《关于印发福州大学课程安排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通知》(福大教[2011]5号)文件规定,未经学院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,擅自停课、缺课或擅自请人代课为教学事故,为严肃教风,请各学院开展自纠自查工作,认真核实课表,于10月10日之前完成整改工作,避免类似事件发生。特此通知!
教务处
2016年9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