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各学院上报2009年普高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
各学院:
我校2009年普高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正在拟订中,全校招生计划总数与2008年基本持平。请各学院将今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(分文史、理工,按大类招生及对省外计划投放有特殊要求的请注明)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月7日前上报校招生办(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照2008年未作变动的可不上报),逾期未上报的视为不变动。
我校2009年普高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正在拟订中,全校招生计划总数与2008年基本持平。请各学院将今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(分文史、理工,按大类招生及对省外计划投放有特殊要求的请注明)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月7日前上报校招生办(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照2008年未作变动的可不上报),逾期未上报的视为不变动。
校招生办公室
二○○九年二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