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大学学生实习守则
一、按照学习大纲、实习计划的要求全面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。
二、每天应将实习观察的结果收集整理,逐日写好实习日记,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和作业,写好实习报告。
三、服从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领导的实习调配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。
四、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。按时上下班,不得无故缺席。无故缺勤达总实习天数1/3以上者,视为平时成绩不及格,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。
五、学生因故因病不能参加实习一定要持有关单位或医疗部门的证明
六、实习成绩不及格者,必须跟下一年级同类实习重作,实习所需经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。
七、要确保实习安全。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注意爱护保养仪器设备,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操作仪器。在实习期间,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程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;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的经济损失,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八、在实习过程中,要虚心学习,注意文明礼貌。维护学校集体荣誉,发扬互相友爱的精神,注意搞好厂校关系。在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下,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。